甲方(卖方)与乙方(买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订立以下协议:
第一条:付款条款
⒈乙方在提货或甲方送货前10天,乙方必须全额支付所有商品货款。
⒉订金,所有非即时付款提货,非定制商品的订单都需要交纳订单金额的50%订金,定制商品必须在下单当日付清全款。
⒊所有以银行转账支票、信用卡方式给付订金或付款的,应在银行转账支票、信用卡到账之日订单生效。
⒈乙方确认收到了相关的维护与保养手册、质量保证书及签收单。任何对产品质量、结构、涂饰异议都应当由乙方在配送或提货时当场提出异议并给予书面记录。
⒉由于天然材质的非唯一性及行业技术原因,对家具天然材质、颜色、纹理等允许有差异。
⒈甲方将提前48小时与乙方联系,确认配送事宜。
⒉对于进口产品,双方同意将根据商品实际物流及运输情况调整送货日期。
⒊预计交货日期及实际交货日期前的任何变化甲方将及时通知乙方。在交货日期之前24-48小时内,乙方可以要求对交货日期和配送区域地点进行更改。
⒋在甲方规定免费送货区域内,甲方将无偿配送。
⒌在甲方规定免费送货区域外,甲方将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则视为交货。运输费及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⒍由于商品自身质量原因造成的退货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退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⒎超出常规配送外的特殊情况,如需吊装服务等,需客户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⒈甲方保证所售商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⒉甲方对所售商品提供一年的质量“三包”,乙方在三包期内正常使用下出现的质量问题甲方负责提供无偿维修服务。对人为损坏或正常磨损(如油漆表面的磨划、碰撞、受潮变形等)甲方提供有偿维修服务(甲方向乙方收取相应的人工费、材料费等)。
⒈特殊定制的商品(包含软体家具、实木家具、床垫、装饰品、床上用品、窗饰、灯具等)、清仓特价商品订购后不得取消、退货和更换。
⒉所有已下订单的定制商品非品质原因不得退货、更换。
⒊非定制商品自收货7天内如果商品保存完好,可以在7天内予以退、换货,甲方将收取10%订单额作为物流仓储费用,7天后不可退换货。
所有使用现金或信用卡、银行转账及支票进行支付,出现退款或取消订单情况,按以下几种方式进行退款并要有4个星期处理期(甲方不承担此期间利息):
⒈在退货款时,个人类型乙方可采用信用卡或现金方式退款(按原付款方式退款)。
⒉在退货款时,公司类型乙方均采用银行转账及支票方式退款。
⒈合同生效后,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乙方应按相应商品的原购买价赔偿甲方损失,不足弥补损失的,以实际损失计算。
⑴乙方单方终止合同;
⑵乙方中途取消或退换已下订单的定制商品或国外进口商品。
⒉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时间支付货款超出十天,则视为乙方单方终止合同。
⒊乙方未按约定的地点接收货物,则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额外费用。
⒈所有有关本销售合同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由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⒉乙方接受并理解本销售订单的所有条款和条件。